2006年6月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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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起我省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
今天开始审理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
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张兴平

  本报讯  从今天起,依法应当开庭审理的死刑二审案件,我省将一律实行开庭审理。这比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7月1日开始开庭审理的要求,提前了1个月。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宣布,我省开展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。

  新设刑事审判第三庭
  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使省高院的办案工作量成倍增加,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,防止超审限、超期羁押的压力也加大,对现有物质装备、审判法庭条件也有了新的要求。
  据了解,省高院增设了审判服务保障中心(书记员管理处),增配了一名副院长职数,在增加30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基础上,新设一个刑事审判第三庭,增加36个行政编制。同时,省高院从该院相关庭、处(室)抽调了11名审判人员,从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选调了12名审判人员,以充实刑事审判力量,并通过公开招聘的办法,招录了事业编制聘任制书记员17名。

  “试水”27起案件积累经验
  今年初省高院就作出规定,在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之前,下列几类死刑二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:(1)检察机关抗诉的;(2)死刑被告人上诉对主要事实予以否认的;(3)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;(4)原审主要证据未经庭审质证,影响事实认定的。截至5月30日,已有27件刑事二审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。这些案件的开庭审理为开庭审理的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。
  为规范开庭,提高开庭水平,省高院还组织了庭审示范,由资深刑事法官担任审判长,全体刑事审判人员参加观摩。庭审中,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,这在省高院的庭审历史上尚属首次。

  制订相关规定提供制度保障
  在制度上,省高院审委会经认真调研,研究制定了《关于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明确了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庭审重点、庭前审查范围等问题,为规范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。该院还与省公安厅、省检察院、省司法厅联系,研究进一步加强配合的意见和措施,出台了《关于做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相关工作》、《关于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规定》等规范性文件,建立起了公、检、法、司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。

  9月起全省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
 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,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进步。经过几年的努力,全省法院已具备了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条件,经省高院研究决定,从今年9月1日起,在全省采用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。